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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利率市场化”

来源: 时间:2014-11-12 【字号: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4个百分点至5.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7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1倍调整为1.2倍;其他各档次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并对基准利率期限档次作适当简并。

此次央行将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进一步扩大,不仅有利于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机制在利率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也为未来全面放开存款利率管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基准利率期限档次的简并也有利于金融机构适应利率市场化的方向培育和增强定价能力建设,这将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一、 定义

利率市场化是指金融机构在货币市场经营融资的利率水平。它是由市场供求来决定,包括利率决定、利率传导、利率结构和利率管理的市场化。实际上,它就是将利率的决策权交给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自己根据资金状况和对金融市场动向的判断来自主调节利率水平,最终形成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以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利率体系和利率形成机制。

二、 利率市场化的内容

利率市场化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市场化;二是中央银行通过间接调控的方式影响市场利率。

1、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市场化

在市场利率制度下,商业银行集利率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于一身,根据以同业拆借利率为代表的市场利率、本行资金需求、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成本结构和风险结构的匹配情况等因素,灵活调整本行利率政策,达到降低成本,减少风险,争取最大盈利的目的。

就存款利率的确定而言,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应完全由银行自主决定。实行盯住同业拆借利率上下浮动的办法。商业银行结合本行在当地市场占有的位置和竞争优势,根据每天本行的资产负债期限结构的匹配情况、成本结构和风险结构,分析本行的资金需求,确定在同业拆借利率基础上的浮动幅度,调整制定本行存款各期限档次的具体利率水平。

从贷款利率的确定方面来看,商业银行的各项贷款利率应在中央银行规定的上下限内,围绕基础利率浮动。商业银行确定浮动幅度,一般根据同业拆借利率的变化趋势、贷款质量、期限、风险、所投行业的发展前景及与客户的信用关系因素确定。

2、中央银行间接调控利率

在市场利率制度下,中央银行不是直接管理商业银行的所有利率,而是实行间接调控政策,由商业银行自主决定本行的利率。但是为了防止比较大的商业银行利用垄断地位而破坏市场利率有序、均衡地运行,中央银行应保留对存款利率上限、基础贷款利率或最优惠贷款利率的窗口指导权。同时,中央银行通过再贷款、再贴现、公开市场操作等业务间接调控货币市场资金供求的方式,调控同业拆借利率,并由此影响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

中央银行应经常分析同业拆借利率的变动情况及其变化的原因,同时分析其他客观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趋势、预测市场利率变化趋势和货币供应情况的变化,检查其是否满足货币政策的需要。对可能出现不符合货币政策目标的发展趋势,央行要提前、及时地制定利率调控策略。

三、 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

利率市场化的实践应该说在我国已经进行了一些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经验。

1、1996年全国统一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联网运行,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形成;

2、1998年9月放开了政策性金融债券市场化发行利率;1998年和1999年两次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幅度;

3、从2000年9月21日开始实行外汇利率管理体制改革,放开了外汇贷款的利率。改革中国外币利率管理体制,首先是放开外币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利率的变动情况以及资金成本、风险差异等因素,自行确定各种外币贷款利率及其结息方式。

4、2002年初,在八个县农村信用社进行了利率市场化改革试点,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由50%扩大到100%,存款利率最高可上浮50%;

5、2002年9月,农村信用社利率浮动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

6、从2013年7月20日起,中国政府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

7、2014年6月27日起,放开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的试点区域由自贸区扩大至上海市。

四、 配套制度

利率市场化并不仅仅是取消利率管制那么简单,而是一项牵涉到金融机构改革、金融市场建设以及金融理念转变的系统工程。尽管我国已经在银行改制、债券市场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但利率市场化要取得成功,需要进一步加大配套制度。

一是加快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建设。因为存款利率放开之后,有可能在一定的阶段形成存款的搬家,一些小银行有可能由于信用问题,可能会导致部分存款流出,这就需要将来有一个很好的体系来加以保障。

二是积极探索大额存款利率市场化。金融机构针对中高端客户推出高收益理财产品,大大突破存款利率上限,在探索大额存款利率市场化过程中迈出了关键性的步伐。事实上,金融机构吸收大额存款与发行金融债券并无本质差异,债券市场自由利率定价机制完全可适用。

三是着手建立金融机构破产清算制度。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难免会出现少数金融机构破产倒闭现象,需要建立金融机构破产清算制度来积极应对,如财产清算分配机制等,以尽量减少个别金融机构破产对金融市场的冲击。

五、 财务公司的应对措施

利率市场化对于财务公司既是挑战,也是机遇,财务公司应根据新形势的变化,适时调整自身定位于发展战略,谋求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第一,多元化的要求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要拓宽、要创新、丰富金融服务品种,解决以往服务品种单一的问题。在新形势下,企业集团迫切需要产业链融资、保险集中、投资银行等领域的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应持续加强对这些领域研究投入和人才储备,争取尽快为集团提供更加丰富的金融服务。

第二,制定科学的利率定价机制。贷款利率的定价由各金融机构根据自身情况而定,由于财务公司的经营情况有别于商业银行,采取跟随性的定价策略无法体现财务公司的经营优势。财务公司可以发展适合自身实际的贷款利率定价方法,充分发挥信息对称、经营成本低的优势,采用成本领先策略,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向规模要效益。同时,也要根据市场的变化不断调整存款利率结构,不能盲目的与商业银行进行资金价格上的竞争。 

第三,加大利率风险防范力度。财务公司存贷款利率快速波动会造成公司经营风险的暴露,直接考验利率敏感性资产及负债的平衡管理,存贷款期限匹配的管理水平。财务公司要切实防范未来由于利率市场化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准确地预测利率变动趋势,科学地调整存贷款期限,灵活地调整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备付水平,有效控制利率形成的风险。

第四,加快业务申办和业务创新。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财务公司应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尽早取得较全的业务范围。同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多品种经营,多参予咨询、见证、集团内资产重组等中介业务,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占利润构成的比例。在条件许可情况下,进一步拓展投资面,做定向的资产配臵,开发理财性存款产品等。

第五,加快从业人员素质的提升。利率市场化形势下,对财务公司人力资源也提出新的要求,要求从业人员要有较强的市场洞察力,对市场利率有成熟的判断基础,熟悉各类金融衍生工具,能够根据客户的特点进行创新。因此,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对现有人员中间业务、投资业务、外汇业务和各类金融衍生工具业务的培训力度,提升现有人员的素质,尽早做好人才和技术储备。在条件成熟之际,尝试参与同业拆借和资本市场投资运作,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同时,提高资金运用的收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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