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动辄几亿、几十亿的银行纸质票据重大案件频发引发市场高度关注,其背后票据中介在买入返售业务中的违规操作等问题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重视。2016年6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透过央视《朝闻天下》发布消息称,将用两到三年时间取消现行的纸质汇票,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网上清算系统降低票据业务和资金清算业务的风险。
一、电子商业汇票的简介
电子商业汇票(简称电票)是出票人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电子商业汇票又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与纸质汇票相比,企业使用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后,每周7天均可办理,无需考虑节假日的延期问题,支付期限也由纸质汇票的6个月延长至1年,限额由1000万元扩至10亿元,这些都为企业票据融资提供更大的操作空间,间接降低了融资成本。
纸质商业汇票交易需人工携带并乘坐交通工具,买卖双方见面后当面交易,时间长、成本高、效率低,普通企业保管和鉴别票据真实性也存在很大的风险敞口。对于银行而言也是如此,持票人委托银行收款时,委托收款行还需通过邮局将纸质票据寄给承兑行或承兑人开户行,由其审核无误后再通过资金清算系统将款项划拨给持票人,其处理方式繁琐,全部采用手工、纸质处理方式。
推行电子商业汇票后,企业、银行可以借助计算机网络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完成票据的签发、承兑、背书、贴现、质押、保证、兑付、追索等环节,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票据的流转,大大简化了交易过程,提高了交易效率。
二、我国票据市场发展历程
在中国人民银行建成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之前,我国传统的纸质汇票大体经历了如下三个发展阶段:
一是商业汇票的恢复办理和推广应用阶段(1979年-1994年)。1979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批准部分企业签发商业承兑票据。1981年2月和11月,第一笔同城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和第一笔跨省市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成功办理。从此,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支持和批准下,各家商业银行正式把同城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和异地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列入资产业务项目,票据业务步入恢复发展阶段。
二是票据业务制度建设阶段(1995-1999年)。以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为标志,初步建立并逐步完善了有关票据业务的法规和制度。之后,人民银行又相继发布了《支付结算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商业票据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加强了对商业汇票业务的宏观管理和制度建设;1998 年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汇票管理,促进商业汇票发展的通知》,三次下调贴现和再贴现利率,改进与完善了贴现利率的生成机制;1999 年人民银行下发《关于改进和完善再贴现业务管理的通知》,改革了再贴现率与贴现率的确定方式,扩大了贴现率的浮动幅度。至此,大陆票据市场发展的法律框架基本形成,票据市场步入规范与稳步发展的轨道。
三是票据市场快速发展阶段(2000年-2009年10月)期间,票据业务走上规模化和专业化发展轨道,票据业务总量成倍增长。在票据业务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和市场制度建立后,票据业务运作机制逐渐成熟,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开展的规模化和专业化程度明显上升,由此促成了票据业务快速增长。
2009年10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建成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并上线试运行;当日,20家金融机构成为首批用户,其中包括11家中国性银行、2家地方性商业银行、3家农村金融机构和4家财务公司。2010年6月28日,人民银行集中组织了296家机构第二批上线,两批接入ECDS的机构共计316家,网点合计达到64681个。ECDS的投产和推广,标志着我国开启了电子票据业务发展新时代。
三、电子票据业务发展的必然性
近年来,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业务收入不断提高,但与此同时,在该项业务超常发展的过程中,也逐步暴露出不少问题来,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风险,并影响到了票据市场的健康发展。
1、为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申请人签发、贴现商业汇票。
我国《票据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商业汇票是交易性票据,必须有真实的贸易背景,承兑(贴现)银行应对出票人或贴现申请人的商品贸易合同、增值税发票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其复印件存档保管。部分商业银行为追求票据业务量的增长,对商品交易的真实性把关不严,放松、甚至放弃了汇票是否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审查,违规为无商品贸易合同、增值税发票的出票人和贴现申请人签发、贴现商业汇票,形成较大风险隐患。
假设企业在银行存1000万,银行给企业开1000万纸质汇票,后贴现1000万,对银行而言,存款贷款贴现规模都相应增加,而企业可以获得存款利率和贴现利率的利差。
2、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形成较大的承兑风险。
部分金融机构受利益驱动,给企业持有的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后,将贴现资金直接转入该企业的保证金账户,在企业没有任何商品贸易的情况下,为企业重新签发更高额度的银行承兑汇票。而企业利用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在不同的商业银行开立存款账户,通过激活部分保证金,办理出相应额度的银行承兑汇票,在其他商业银行贴现后,又将贴现资金转出贴现行,继续申办更高额度的银行承兑汇票,致使企业在不同的商业银行间通过激活保证金,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套取银行资金,获取其实际信用额度的需求。看似高比例的承兑保证金,一旦某个资金链断开,就会引发承兑风险。
3、贷款转保证金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形成潜在信贷风险。
商业银行为企业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对贷款的流向监控不力。企业在没有真实贸易背景下,以购货的名义,将贷款转到保证金账户,通过激活100%的保证金,获取银行承兑汇票,并利用银行承兑汇票通过贴现套取银行资金。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下信息清晰可查,流转情况一目了然,可以清晰地对比、核查票据流转和资金流转的情况,督促银行等金融机构严格审查交易的贸易背景,从根本上降低甚至避免以上三种情况风险的发生。
由于票据占了贷款规模而无法发放其他贷款所带来的机会成本,可以用票据消规模的通道成本来衡量。纸票由于其操作的灵活性和不易被监管的特性,导致其占贷款规模成本很低,同时由于电票容易被监管,导致其消规模的方式较少,使得其占贷款规模成本通常要大幅高于纸票。
目前央行除了发函就推动电票发展征求意见外,已经开始筹备牵头组建全国统一的票据交易中心,随着央行政策方面对电票业务的倾斜,电票业务在票据市场中的占比稳步提升,电票的优势和功能将会更好体现。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建成,对企业、商业银行、中央银行和票据市场的发展意义重大。电子承兑汇票在全国范围流通,推动汇票流通跨区化,推进票据市场统一的步伐。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结算效率。
对企业来说,电子商业汇票不仅提供了纸质票据的所有功能,更重要的是企业在使用过程中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交易资金在途时间大大缩短,资金周转效率明显提高。电子承兑汇票的付款期延长为一年,单张金额限制提升至10亿元。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降低企业短期融资成本。
对商业银行来说,电子商业汇票介质电子化,电子承兑汇票系统确保数据信息的唯一性、完整性和安全性。票据代持、代保管、代理贴现、不见票的资金过桥等做法会迅速减少,解决了传统票据行业所存在的假票、克隆票的风险。
对于整个票据市场,电子商业汇票突破纸票额度,业务品种丰富,市场化程度更高,实现银企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