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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司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意义

来源: 时间:2016-04-27 【字号:

    随着全球金融机构经营业务发展创新浪潮日益高涨,存贷利差日趋减少,传统业务带来的利润越来越低。目前,以商业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已越来越多地开始从事资产证券化、金融资产租赁等新兴中间业务,发展势头良好,市场结构和分工也逐渐明晰,为财务公司开展相关业务提供良好的市场氛围。
    随着金融行业内竞争的加剧及财务公司的快速发展,财务公司会由于自身规模、经营范围等限制遇到发展瓶颈,因此,财务公司会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拓宽业务范围领域。通过中间业务来提高财务公司的流动性,有效解决财务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改善业务种类、盈利增长点单一的问题。中间业务作为一项收益稳定、风险小、见效快的金融服务,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潜力,对于提升财务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稳定持续性有积极意义。
    根据银监会2004年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财务公司可以开展的中间业务包括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办理保险代理业务;符合条件的,经批准,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保险代理业务是财务公司业务创新发展的一个服务方向,财务公司开展比较多的代理业务主要也是保险代理业务,其主要内容是代理集团内成员单位的各类保险,为其提供保险业务咨询、保险方案设计、办理投保手续、协调理赔事项、保险知识培训等服务。本文将主要讨论可作为财务公司利润增长点的保险代理业务。
    财务公司开展的保险代理业务属于保险中介的一种。目前保险中介主要由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三种形式组成。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与个人。保险代理人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中间人。其主要内容包括:开展保险展业宣传、代为销售保险业务、代收保险费、代理理赔等。保险代理人的佣金由保险人根据其代理工作量的大小按规定标准支付。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其业务内容包括:接受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办理投保保险的手续、代交保险费、接受委托向保险人索取保险赔款或保险金等。保险公估人是以真正的中立人身份协调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的矛盾,保护双方的合法、正当利益。
    财务公司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是指财务公司接受保险公司(保险人)的委托,并根据保险公司的授权在集团成员单位范围内代理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业务,形式上是保险代理人,为保险公司拓展业务,获得佣金收入。但由于财务公司依托集团、服务集团,决定了与其它保险代理人又有一定的不同,它在展业的同时,会更多的考虑集团成员单位(投保人)的利益,具有保险经纪人性质。因此,财务公司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既有保险代理人性质又具备保险经纪人性质。财务公司通过企业集团和保险集团的总对总合作,与保险市场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整合优势资源,进而取得更强的保险谈判能力,助力集团公司全面开展统保工作。保险代理业务的开展,会增强集团公司对成员单位的财务管控能力,在降低集团内各单位的保费成本的同时,提高了集团整体资产的风险管理水平,为财务公司带来较为稳定、安全的收益,并更好地发挥了财务公司金融综合服务的职能。
    虽然财务公司开展保险业务对集团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在业务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或历史合作问题,集团内原有的保险业务并不是由财务公司办理。目前各家保险公司为促进业务的发展,拥有比较庞大的自身展业销售队伍,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企业集团是各家保险公司争抢的大客户,虽然保险公司和财务公司开展合作,但并不意味保险公司完全放弃对集团业务的拓展,对保险公司来说,财务公司代理保险也只是其自身业务拓展的必要补充。为了占领集团更多的市场份额,其展业人员已基本渗透到了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当中,形成了一套自身的人脉关系网和服务体系。同时,在长期的交往中集团成员单位相关业务人员也与保险展业人员建立了较深厚的友谊和良好的合作关系,保险办理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关系险”、“人情险”、“利益险”。如若财务公司代理保险后,会在某种程度上触动部分公司或个人的既得利益。为此,这些公司或个人会以种种理由设置障碍,成为财务公司开展保险代理业务的绊脚石。
    总的来讲,集团的保险意识比较淡薄,一是保险消费理念和行为依旧不够成熟,缺乏风险管理意识和维权意识,如办理保险时,注意力更多的集中在保险价格上,甚至把保险价格的高低作为选择的唯一依据,片面追求低廉的保险费,对服务功能和服务价值认识的明显不够;二是保险需求的层次普遍比较低,没有认识到保险是对未来可能出现风险的一种保障,是防范和化解风险的重要手段。
    为了应对客观存在的问题,财务公司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之前,应当尽量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是要积极争取集团公司的行政支持。由于统一办理集团内的保险业务对集团降本增效、节约财务费用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因此财务公司要积极争取集团的行政支持。如同财务公司归集成员单位的资金、加强资金集中管理需要集团的行政命令一样,财务公司办理集团内的保险代理业务也需要集团的行政支持。由于集团内的保险业务比较分散,少部分单位和个人的现实利益也客观存在,以及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竞争,如果单靠财务公司的保险代理人员去拓展业务,不仅效果不会理想,而且财务公司办理该业务对集团的积极作用也得不到充分发挥。
    第二是要加强宣传、提高保险意识。集团旗下如风电、太阳能、中环等公司,产品丰富、工种繁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诸多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因素,有必要通过合理的保险来有效地规避和化解风险。但由于对保险缺乏必要的认识和深入的了解,集团内主动投保的成员单位并不多,因此财务公司要采取各种形式和途径加强宣传,一方面要结合集团的实际和需要宣传保险知识、保险理念,“保险是将损害由少数人的重负担变成多数人的轻负担”,逐步强化集团成员单位的保险观念,提高保险意识,切实认识到保险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巨大保障作用;另一方面要宣传由财务公司代理保险业务对集团整体利益的贡献,以及出现风险后财务公司在索赔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总之,财务公司要通过大力宣传,使集团成员单位都能积极主动地来财务公司办理保险业务。
    第三是要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营销能力。目前,财务公司代理保险业务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保险代理人员业务素质的欠缺和营销能力的不足,因此努力提高保险代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营销能力是财务公司扩大保险业务量的重要途径。对我公司来说,应提前成立学习小组,组织员工参加保险从业资格考试,为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做好充足的准备,并且,在成功申请到资质后,也要加强对保险知识的学习、保险条款的把握、保险理念的领会等,并加强锻炼、提高营销能力,特别要加强对保险代理人员公关能力的锻炼、展业技巧的培养等。
    第四是要努力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因为财务公司本身就是为集团提供各种服务的,并且办理保险代理业务又具有保险经纪人性质,因此财务公司在代理保险业务中要时时刻刻为集团成员单位做好服务,尤其是售后服务工作。当成员单位购买的保险业务出现风险后,要及时加强同保险公司的横向联系,为索赔事宜做好相应的协调、沟通工作,对企业开展心贴心的服务,通过优质服务解决企业在保险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充分发挥保险经纪人的作用,为进一步拓展保险市场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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