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引导金融机构服务绿色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国人民银行22日发布绿色金融债券公告,该公告所称绿色金融债券是指金融机构法人依法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告所指金融机构法人,包括开发性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