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10月24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自同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同时,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利率市场化进一步向前推进。